| 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- 索沛CS1.6论坛 CS反作弊 CS1.6下载 amxx sma插件 cs对战平台 (http://149.88.75.133:27015:27015/index.asp) -- 投诉举报 (http://149.88.75.133:27015:27015/list.asp?boardid=39) ---- 关于案件撤诉问题,在此重新进行明确 (http://149.88.75.133:27015:27015/dispbbs.asp?boardid=39&id=2305723) |
| -- 作者:Ka_LuoTe -- 发布时间:2015-10-04 8:06:00 -- 关于案件撤诉问题,在此重新进行明确 鉴于近期出现了一些版主在处理滥权事件时,PM了被告,还进行随意撤诉的现象,而且撤诉的非原告本人,而是被告。 曾经在这个问题上,JK是发过火的,但是因为年代久远 那个帖子也肯定是找不到了 就现在的这种受理案件随意撤诉现象是谁带起来的,现在也不得而知 即今日起,以以上案件为反面典型,重新明文规定: OP滥权投诉帖只有在受理帖子之前,即——版主PM被告之前,方可由原告本人以公开回复帖子、编辑主帖以及另行开帖的方式,进行撤诉。其他情况下一律不准撤诉! 坚决不能助长这类把投诉区当菜市场的不良风气,否则投诉区就乱了。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5-10-8 20:39:23编辑过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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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-- 作者:l970190689 -- 发布时间:2015-10-04 8:11:00 -- V5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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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-- 作者:97Club_233 -- 发布时间:2015-10-04 8:17:00 -- 正理! |
| -- 作者:JJCC_HO -- 发布时间:2015-10-04 8:18:00 -- 也就是说在投诉区版主PM被告之前是可以撤案的 但是在PM过后(也就是投诉区版主开始审理这个案件的时候)就不能撤案了 对吧! |
| -- 作者:doudingyueyu -- 发布时间:2015-10-04 8:22:00 -- 没错 |
| -- 作者:Ka_LuoTe -- 发布时间:2015-10-04 8:23:00 -- 以下是引用JJCC_HO在2015-10-4 8:18:00的发言: 对也就是说在投诉区版主PM被告之前是可以撤案的 但是在PM过后(也就是投诉区版主开始审理这个案件的时候)就不能撤案了 对吧! |
| -- 作者:hei_YI_ -- 发布时间:2015-10-04 8:45:00 -- 好的。 |
| -- 作者:So_Mo -- 发布时间:2015-10-04 9:03:00 -- 已经懂得了,记得了 意思就是4楼说的那样吧 |
| -- 作者:A_Jiao -- 发布时间:2015-10-04 9:10:00 -- 很好 小米好公正 有你在某人就不能为所欲为了 |
| -- 作者:Smlie_Kz -- 发布时间:2015-10-04 9:23:00 -- 置顶了 |